比纤纤柔荑更美的手

图片[1]-比纤纤柔荑更美的手-尖叫文案

  只要你与我的妻子握过一次手,便会理解我十分敬重她的原因了。

  二十四年前的少女,我爱慕她的一切,惟独忽略了这双笨拙的手。这双总工程师女儿的小手,纤细得很,会写欧体蝇头小楷,会拉手风琴,会开处方单,还学会 了极灵巧的无痛注射法。既然如此多才多艺,为何还要说它笨拙呢?原来手有手心和手背之分,任何事情都有两个方面,这双手也确实有着笨得惊人的地方。它绝对 不会缝衣、烧饭、持家、理财。虽然没有闹过把白猫缝进棉被里去的笑话,却是常把米饭烧成糊锅巴,将水饺煮成片儿汤。

  我初次认识这双手,是它给我打针的时候。手无言而敏捷地拿起镊子,夹起碘酊棉球,涂抹在我肩臂的三角肌上,再用酒精棉球擦去黄褐色的碘渍,皮肤刚感觉 到一些凉丝丝的快意,那注射器的银针已像光一般快速地扎进了皮下十毫米处;继而是极耐心、极缓慢地推进药液,还用一支消毒牙签在针头四周的皮肤上轻轻搔 动,痒丝丝儿的,转移了我的注意力,果然一点儿也不疼;就在这痒丝丝的搔挠之际,又极快速地将针拔走了,知也不知道。于是,这双手使我相信了世上真有无痛 注射法。这双手也使许多小孩子不再害怕妈妈的一句话:“再闹,就叫穿白大褂的阿姨给你打针!”诚然,打针对于人生而言,只是一种小小的痛苦;但是这双手, 曾经消除过病人们千万次小小的痛苦,也就是它伟大的功绩了。

  我喜欢这双手,始于那娟娟小字。娓婉之中藏着笔锋,一字不错,一笔不苟,连标点符号也一个不缺,满纸珠玑,这样的书信,还没读,就可爱。一百多封情书,被我装钉成厚厚的册子,永远珍藏起来了。

  我欣赏这双手,由于那悦耳的琴韵,明快的节奏。在河边,柳下,月色朦胧之中,那欢乐的旋律可一点儿也不朦胧。我听得懂每一个由衷而发的句子,看得见琴键上力度均匀的手指跳动。我也曾有过圆润的歌喉,就轻声哼唱着走过去,轻轻的,惟恐惊散了那琴声。

  这一切,都发生在可爱的一九五六年,在我开始熟悉这双手的那个美好年度里。

  随着岁月推移,这双手逐渐暴露了它自身的重大缺陷:不会送礼,不会“炒买炒卖”,更不会写坑害别人的文章。这几件技能,手都不会。于是,这双手就去插 秧,割草,撸锄头把儿了。在严峻的生活中,手也学会了许多新技能,取得了脱胎换骨般的巨大进步,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多面手:劈柴,捏煤球儿,补衣裳,粗粮细 做瓜菜代,把一分钱掰成两半儿花,以及趴在我的病床前为我誊清那无尽无休的书面检查。

  这双手的特异功能,令我没齿难忘者,是它学会了给我打伞。会打伞,微不足道也。但还是说明地点、条件为好:不是在室外,而是在我们家里;不仅仅是大雨 天气,也包括雨过天晴的时候。我的家呀,无瓦的斗室,除了床,只摆得下一张方桌,却是八处漏雨。大雨大漏,小雨小漏,雨停还漏。无处躲藏,也不能弃笔改行 呀!因此,当我伏案写作时,这两只手就替换着给我在屋里打伞。手也有简单明确的逻辑思维能力,不会别的,会对比:那泥顶房屋渗下来的浊水黄汤,染在衣服上 是最难洗净的,唉,两害取其小,比起搓洗衣服来,宁肯举手打伞。

  这双手也有许多同胞,或云兄弟姐妹们,名字是眼、耳、口、鼻、心、肝、发、肤。我最先爱过明媚的眼睛,后来眼睛失去了光彩,没有了。我也爱过乌黑油亮 的秀发,后来它花白了,染也无光泽,没有了。我还爱过那敏感的心灵,后来心儿也迟钝了,没有了。总之我爱恋过的一切,都变了样儿,都没有了。岁月留给我 的,惟有这双手。

  手也变了。它已写不出秀丽的蝇头小楷,因为它的姐姐——眼睛已无光彩,它自己又患了一种顽症,经常处在微微的颤抖之中,就只能写几行扭曲的蝌蚪文了。 它已忘却了无痛注射法,因为它的哥哥——心儿已经迟钝,体察不到打针那种小小的痛苦,就只能刺得病人龇牙咧嘴的了。它更不演奏手风琴啦,因为它的妹妹—— 头发已经花白,哪儿还有欣赏小夜曲的兴趣哩!我开始搜寻手的痕迹,以便重温它的美妙,就立刻想起了那珍藏着的一册情书。哎呀,真可惜,那一字不错、一笔不 苟的情书也不见了。难道是抄家时弄丢了?不,我分明记得,别人轮番审阅之后归了档,前年又还给了我的呀!这两年并没有再抄家呀……此时,这双手第一次冷笑 着说话了:“不要错怪别人吧,情书是我自己撕着生炉子用了。”

  我可怜这双皮肤粗糙、形同干姜的手。我赞美这双任劳任怨、为全家操劳的手。其实,我也有一双手,为何不替干姜手分担一部分家务哩?我刚要动手淘米洗菜,就被干姜手拦住了。手是有思想的。干姜手常年累月地操劳,好像对握笔杆的手说:“牺牲一双手,才能保住一双手!”

  风停了,一只风筝从天上,慢慢地降落到地上,停在了线的旁边。

  线说,你知道吗?我们本来就相识,我一直在这里等着你。

  风筝狐疑地看了看,小小的线,睁着一双天真的眼深深地看着他。

  真的,以前我一直伴着你飞,无论你飞得多高多远,你的喜怒哀乐我都知道。

  风筝很好奇,两个就海阔天空地谈起来,他们忘了所有。风筝把自己沉浸在对蓝天的眷恋中,而线则痴迷地看着风筝,听着他说的每一点一滴。

  最后风筝咳嗽了声,线焦急地问,你怎么了?

  风筝清了清嗓说,因为蓝天太高,自己努力地去追,不想让风把自己吹感冒了。

  你去看了没有?有没有事?

  风又起了,风筝说,没事,我要走了,我要飞越蓝天回去了。

  线紧紧拉住风筝,哀求说,能不走吗?你都生病了?

  风筝放开线的手,做好了飞的准备。

  不走好吗?

  不行啊,我必须要飞。

  风又止了,风筝跌落下来了,看到了线眼中的泪。

  风筝帮她擦了擦泪,说,别这样,我会心里不好受的。

  线低下头,很低很低地说,我好容易遇见你,可你又要离开我!

  风筝没有听见她的话,因为风来了,他的翅膀已张开,双脚离开了地面。

  风越来越大,风筝越飞越高,从半空中飘下来一句话。

  忘了我吧,我身上有线,那条线要拉着我回去了!

  线看着风筝越飘越远,越飘越远,最后完全消失在自己眼中。

  天,开始暗下来,雨,开始飘下来,打湿了线的全身,线任由雨点击打着自己,瘫软在雨中。

  其实线很想告诉风筝,为了他,她等了很久很久,她的线头很早很早就系在他的脚边。

  人与人相遇,相遇得太早或相遇太晚,都是一种悲哀。在错误的季节里,相遇是种错误。错误的线,不该把风筝放在心里很久很久,错误的风筝不知道线的线头在他的脚上,错误的是线不应该再遇见风筝!

  又起风了,线头让风捎去牵挂给风筝,飞回去的你,是否过得幸福快乐?是否还在渴望着蓝天的美?是否还会记得线的模样?

图片[2]-比纤纤柔荑更美的手-尖叫文案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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