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,一天早上突然在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小本子,是很普通的小号算术本,封面是当时大红大紫的《还珠格格》,打开来是满满一本手抄歌词,全是《还珠格格》的主题曲和插曲,字迹歪歪扭扭,但很整齐。
我对这个本子的来龙去脉心知肚明,没有出声,欣喜地藏进了书包。
当时的同学们每个人都会哼几句《你是风儿我是沙》《有一个姑娘》,几乎每个课桌上都会斑痕累累地用铅笔写上“小燕子”“紫薇”这些字眼。
那真是个疯狂的年纪。
我暗暗发现,就连同桌的那个男生也会在课下一笔一画地抄歌词。我看到那个抄了歌词的本子,第一眼就知道是他的。此后我面对同桌总感觉不自然,我能感觉到他每每对我笑时,眼里的真诚。他是那种很女孩气的男孩子,皮肤很白,眼睫毛很长,像洋娃娃。他从来不玩泥巴,也从来不流鼻涕,这和那些脏兮兮的男孩子很不一样。
在一个浑浑噩噩的中午,一样是被老师逼着午睡,趴在桌子上强迫自己闭上眼睛,等老师走远再窃窃私语。
我小声问:“那个歌词本是你的吗?”
我清晰地记得同桌闭着眼睛把脸转向我,轻轻点头的样子。在那个慵懒的午后,暧昧的阳光斜斜地浸染在他的头发上,他的脸晶莹剔透,像透明的水母,仿佛一伸指头就能戳破然后滴下水来,他的睫毛很弯、很翘,在脸上投映下一片好看的影子。
那是我此生唯一一次如此专注地欣赏一个人的脸。就在我小学二年级的教室里,午睡的时候,寂静的教室里,我这么陶醉地趴在桌子上看渐渐睡着的同桌的脸。多年后我想起那个画面,还感到很温暖。
我的生命自此开辟出一片新的世界,我此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有了小秘密。
那个年纪,还太小。就连对自己,也是不敢承认我对他有好感的吧。
后来,我问他:“你喜欢小燕子吗?”
他说:“我不怎么喜欢小燕子,我喜欢谢霆锋。”
自此,我深深记下了这三个字,在心里默默策划,要不要回送他一份让他惊喜的礼物。
记忆中,我很多次跑去小卖部用攒起来的零花钱打电话,托在上海打工的邻居过年回家时,给我带一盘谢霆锋的磁带,多次的央求下,邻居终于答应了。
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的小时候都这样,期盼很久的事情总是与想象中的远远不一样。后来的记忆现在想起来仍感觉到残酷。
班长竞选的时候,是采用匿名写纸条的方式投票,我想起平日里同桌上课的认真,想起他从不打架、从不闯祸,就悄悄地填了他的名字,悄悄地放到了讲台上。
那个时候男生和女生是应该对立的,女生选班干部都应该选女生,不然就会被同学嘲笑。
我迅速地感觉到讲台上负责收纸条的原班长的眼神,我感觉她看我的时候眼里有火。
“慧慧选了男生!”她突然大声喊。
我感到一阵眩晕,我的脸烫得快要烧起来。
“慧慧选了她同桌!”
“慧慧不要脸,选男生!”
我的眼泪很快就掉了下来,我惊恐地看着整个班上的同学嬉笑起哄。班主任批评了原班长,叫她不要偷看同学的选票,班主任批评完就回头看着我笑,眼里有很多复杂的东西。
我的泪水越来越多,总也擦不完。我从来没有那么无助过,站在那里,感觉自己快要死了。我隔着泪眼悄悄转脸看同桌,他也茫然无措地待在那里,不说话。
班主任很快就为我们换了座位,把我调到最后一排一个人坐。此后,班主任频频找我的家长去谈话,神情诡异地窃窃私语,并且很严肃的样子。
原班长依然稳坐班长的交椅,但是总是怂恿班上的同学不要和我玩,我这才知道她把每一张纸条都打开来看过,女生中只有我的纸条上写的不是她的名字。
我立刻感觉到被孤立的滋味,有时候我偷偷看同桌,但他再也没有和我说过话。
直到一个月以后,同学们嘲笑我的热情和兴趣才渐渐变了,我这才摆脱被孤立的境地。可是同桌,再也没有主动和我说过话。我自然也不敢和他说话。
寒假的时候,邻居从上海回来,终于带来了我期盼已久的谢霆锋的磁带,我清晰地记得包装盒是黑色的,包装盒上的谢霆锋戴着墨镜,故作深沉地歪着头。我拿在手上欣喜不已,一次次想,在开学的时候我要怎么送给他。闲着没事的时候,我就把磁带放进家里的古旧的录音机里一遍遍听,我听得很认真,一次次重新播放,用铅笔在爷爷给我的烟盒纸上抄下歌词。以至于到今天我还记得《谢谢你的爱》,也依稀能背出里面的几句歌词。我想把这些悄悄地送给同桌,他一定很高兴,就不会不理我了。
我清楚地记得在除夕,全家人看联欢晚会的时候,我趴在厨房的刀板上一笔一画地抄歌词的情景。家里人都说,慧慧这小孩,这么小就知道喜欢男明星了。
差不多在正月开始的时候,我终于完成了那盘磁带里所有歌词的抄写,我记得里面有一些英文,我不认识,也不知道什么意思,抄得很生涩。我把一叠一叠烟盒纸举过头顶,从下面看上去———好大一叠。我什么也不想,只想着让那个小男孩开心地一笑。
我迫不及待地期盼着开学的日子,一天一天地数,数得快要吐出来。可是我再也没有看见过他,他转学了。当时我身边是满满一教室的人,可是我总感觉我一个人待在空空的教室里,茫然若失。我从此总是发呆,那一段时间家人总是说我脑子受了什么刺激,对我关心有加。
那一叠烟盒纸最终我送给了班里一个不相干的男生,好像是为了求他不要欺负我弟弟,当时就这么轻易地送给了他。
我到今天也不甘心这段记忆就这么不了了之,在我想努力写一点故事的今天,却再也记不起我最后一次见他的场景,我不记得他的名字,不记得他送给我的那个小本子最后的去处。就连他白皙得透明的皮肤,他卷卷的睫毛,还有那个慵懒午后的阳光,也终于在记忆里渐渐模糊了。
我不知道为什么人的童年总是如此,就好像苦苦期待的玩具,最终也没有人记得为你买。而这次,生命中第一个有模糊好感的男孩,也居然像小说里写烂了的情节一样———转学了,消失了。
这份朦胧得不堪一击的好感,以及当年那个年纪到死也不敢承认的微妙情愫,现在终于可以承认了。而那份淡淡的遗憾,也终于成了心里的一块石头,此生再也无法轻易放下。
文 / 方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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