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生下来就是个智障儿,大我三岁,村里人都叫他二憨子。
彼时,村子里的同龄孩子很少,二憨子就理所当然地以玩伴的身份闯入了我的生命里。母亲每次见到我和他在一块玩,总要训斥我一番,以至于后来我都是偷偷摸摸地和他在一块玩。我之所以喜欢和他玩,是因为傻傻的他就像一枚棋子一样,可以由我任意摆布。每次纷争,我都是以摧枯拉朽之势胜出。在他面前,我一直都是以老大的身份自居。
嘴馋,是小孩子的一大共性。那时候,父母很少给我零花钱来买零食。我总是和他玩些无赖的游戏,把他的零花钱悉数赢回自己的口袋,而他每次都是嘴唇嗫嚅着想冲我发火,但最终愣是没吐出半个字。他怕惹我生气,以后再也没人陪他玩。因为,除了我,几乎没人愿意和他玩。有时候看他实在可怜,就把买来的零食分一部分给他。纵然是微之甚微的一部分,他依然乐得合不拢嘴。
时间是一把没有声音的锉刀,还未来得及驻足观望,就已被磨个精光。我渐渐地上了初中,而他只读到小学四年级,就下田帮父亲干农活去了。我和他的人生轨迹,轻而易举地就这样被时光分割开来。
自尊和虚荣开始在我的身体里萌发,我开始讨厌他那邋遢形象,嫌弃他身上刺鼻的酸臭味,甚至想让他永远消失在我的生活中。可每逢星期天,他还是会来我家找我,我都以复习功课为由来打发他。每次他都是欢喜着来,然后怏怏返回。
一次,我去街上买东西,恰巧在商店碰到他。我看到是他,旋即转过脸,付了钱,抓起买好的东西就往外跑。我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对他避之如虎,像是和他结下了深仇大恨似的。但最终他还是认出了我,跑到我面前,和我打招呼。我眉毛皱了下,随便搪塞了几句,大脑里立刻开始搜索尽快甩开他的理由。他一把拽过我的手,把刚买的一包花生米倒了一半在我手上,然后习惯性地把手心里残留的些许粉末舔了个净。我鄙夷地瞥了他一眼,指着手里提着的一包盐,说母亲急等着用,转过身似一阵疾风似地逃离了他的视线。他也只好停止了纠缠,呆呆地伫立在原地,张望我的背影。走了没多远,我就把他刚倒在我手里的花生米一把甩了出去,然后用手来回往裤子上蹭,仿佛与他有染的东西,都被标上了“肮脏”。
更令我气愤的是,第二天下午,他又跑到我家找我玩。我当时正在看我最喜爱的动画片,对于他的突然出现,愤恨如一股不可遏制的洪流在我心中爆发。那一刻,我真想把他塞进《哆啦A梦》里的时光机中,让他永远从这个世界消失。我心里嘀咕了下,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,拒绝了他一次,他还会再来。应该找一个更绝的理由,来彻底地摆脱他。
想了半天,终于从脑中挤出了一个绝招。那段时间,正赶上我眼角膜发炎,眼睛又红又肿。我指着我的红眼告诉他,我得了一种很可怕的眼病,很容易传染给别人,所以不方便和他玩。他看到我充满血丝的眼睛,很自然的就信以为真了?”他接着问:“什么时候病能好。我伪装地叹了一口气,继续往下编:“我这病需要换眼角膜,等医院有了眼角膜,才有希望好。”他皱着眉头看着我,眼神里盈满了同情和失望,然后无奈地离开了。
果不其然,自那以后,他似乎在我的世界里销声匿迹。我的身边终于不再有他的纠缠,也不会担心再被冠上“傻子的朋友”的称号了。
纤瘦的时间,从指缝间不断流蹿。我不知不觉地到了高三,而他不知被我甩在青春的哪个黑暗角落里,以至于我回想起往事的画面时,丝毫没有捕捉到他的镜头。但在这个黑暗的高三里,他还是出现在了我面前。
那年冬天,天气冷得变态,天气的骤变让我措手不及。来学校之前,我没带御寒的衣物,看着别人身上的棉袄,不由得使我心生羡慕。在我们的一次自习课上,大家都在安安静静地上自习,教室里静得如一池平静的湖水,任意的一点声响都能激起层层的涟漪。偏偏这个时候,他在教室门口,喊起了我的名字,而且是我向来羞于向同学提起的乳名。那一刻,我真想找个地缝,把自己藏匿起来。同学们齐刷刷地看向满身邋遢的他,又回头看看脸红得像熟透了的苹果的我,全班立刻哄笑一片。我起身飞奔到他身边,一把把他从众人的视线中拽开,拖到一个没人看得见的角落,恶狠狠地用双眼瞪着他,各种恶毒的话仿佛离弦的箭从我口中一跃而出,一串串地向他射去。他低着头,不停地用双手抚弄手中的黑色袋子,低声地回答说:“这几天天冷,你母亲老寒腿犯了,不方便给你来送衣服,我闲着没事,就帮忙送过来了,顺便来你们学校转转。”尽管我欣喜于自己可以免于受冻,但因为刚才那窘迫的一幕,仍让我对他怀恨在心。我一把夺过他手中的衣服,并厉声警告他以后不要再来找我,否则我就把那恐怖的眼病传染给他。他迅速捂起脸惊慌地逃了。
我万万没有想到那竟然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。我在大一开学不久,母亲打电话说,他在工地从楼上摔了下来,去世了。我当时只是稍稍震惊了一下,为他的英年早逝感到一丝可惜。但母亲接下来说的一番话,让我始料未及,泪水瞬间夺眶而出。她说,他在医院被抢救的时候,嘱咐医生,在他死后,一定要把他的眼角膜完好地取下,捐献给我,好让我治疗那“有传染性的眼病”。我深感震撼,在他生前的最后一刻,还在为一向避他如瘟疫般的我着想。刹那间,内疚如一柄尖刀扎在我的胸口,自责和惋惜汩汩地充斥了整个胸腔。
没有比较,就没有失落,人生最难过的事莫过于从有到无。相比于大学里那昙花一现,钩心斗角的友情,二憨子给予我的,应该算是天大的馈赠了。不得不说,那份我昔日撇之如履的友情,如今是多么的孜孜以求。
在我们每个人的人生过往中,总会有一些令我们扼腕、遗憾的友情被我们搁置在黑暗的一隅。也许当时我们视之如草芥,弃之如敝履,但或许对方是视如珍宝,煞费苦心地在经营。人生终归是一个单行道,我们是无法回到过去来弥补自己的缺憾。把过去当作一面反思的镜子,然后去更加珍惜已经拥有的所有,也许这才是那些曾经被我们弃之如敝履的友情的真正意义所在。
文 / 侯雪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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